我国把1999年定为政府上网年,这表明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网络资源的利用.随着计算机水平的日新月异,网络传输速度加快,上网费用降低,电子货币,网上采购安全性等技术性问题解决后,将有更多的个人和公司成为网络用户。互联网种种优势使其成为一种具有巨大商业潜力的传播媒介,为网络广告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契机。2007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为13亿美元,为美国的1/16,因此增长潜力巨大。据美国市场研究公司eMarketer公布的数据,同期美国网络广告规模达214亿美元。虽然这两个数字没有直接可比性,但有分析师认为,用户数量与广告费用比例相差甚远。
BDA分析师刘斌称,网络广告仅占中国广告支出的5%左右,而在美国则占10%;如果中国经济持续增长,网民在相比传统娱乐形式时更多地选择互联网,中国定会迎头赶上。
有人预计,未来五年内,中国网民数量每年的复合增长率将达18.5%,而美国的增长率仅为2.2%.按照这一增长速度,到2012年,中国网民总数将达5.9亿。
互联网广告已经成为金融服务,汽车和媒体等行业将成为互联网广告的主要客户。推动互联网广告费快速增长的因素有:数量不断扩大的上网用户群,用户上网的时间越来越长,电子商务交易方式的日益普及,以及可上网销售的货物品种越来越多。